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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施工流程和规范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1-12-1 21:49:20   浏览:

1、施工流程
施工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调试开通和竣工验收阶段。
1.1 施工准备
1.1.1 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 安装工艺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本项目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有: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50200-94)
《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16-92)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AI/TIA-568A)
1.1.2 熟悉和审查图纸
熟悉和审查图纸包括学习图纸,了解图纸设计意图,掌握设计内容和技术条件,会审图纸后形成纪要,由设计、建设、施工三方共同签字,作为施工图的补充技术文件。
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关系。
1.1.3 施工工期的时间表
1-项目确定  进行合同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
2-订购物料  中标签订工程合同的第二天即开始订购物料谈判
3-现场培训  完成施工人员培训工作
4-物料和运抵  施工现场金属桥架、线管、线缆;设备和产品视工程整体进度陆续到场,进口设备,如布线和周界产品订货周期不少于 8 周。
5-技术交底  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6-桥架/管道施工  完成桥架/管道工程的施工
7-线缆敷设施工  完成所有线缆施工
8-物料加工及制作  完成加工配电柜、机柜等设备
9-设备安装  完成机房内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及现场设备安装
10-供电  需要临时性及永久电力供应之日期: 临时用电工程施工队进场前, 永久用电设备开始调试前。
11-各子系统调试  进行单系统调试和联合调试和试运行
12-系统集成调试  进行单系统调试和联合调试和试运行
13-系统开通验收  完成系统开通和试运行工作,实施1个月运行保障,提请雇主进行系统最终验收。
14-系统缺陷责任  系统最终验收后,从雇主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进入为期1年的系统缺陷责任期
1.1.4 技术准备工作
工程设计人员与雇主、管理公司及有关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联络;
施工材料报雇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审批;
组织施工图的会审、交底工作,相关专业工程师阅读和熟悉施工图纸;
检查前期线管预埋,桥架安装情况;
了解熟悉相应设备安装配合情况;
了解需配合的其他单位所供设备、材料进场情况。
1.1.5 技术交底
明确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技术质量要求、系统的划分 、施工工艺、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有计划、有组织,多快好省的完成任务。
二是对工程技术的具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程序、配制等。
1.1.6 施工前准备工作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做好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做好施工所用的机械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做好主要施工机械器具的配置、准备工作;
组织设备、材料、机具、人员进场;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设立临时生活设施、临时办公室、库房、通勤交通等;
做好施工前的相关的工程监督申报工作,随时做好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督工作。
1.1.6 施工组织设计
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安装阶段根据系统 设备清单、施工工期、进度安排,成立与之适用的弱电安装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所需技术力量及施工力量,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学习工程建设施工图各项资料,组织培训工程施工中的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新工艺,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各系统技术关键点,教育职工在施工中认真负责,精心施工,创造一流的设备、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安装。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使系统能够可靠运行。
1.2 施工阶段光瞳互动
配合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注意和遵循其施工规律。
1.2.1 预留孔洞和预埋管线与土建工程的配合
在土建基础施工中,应做好接地工程引线孔、地坪中配管的过墙孔、电缆过墙保护管和进线管的预埋工作。
1.2.2 线槽架的施工与土建工程的配合
线槽架的安装施工,在土建工程基本结束以后,与其他管道(风管、给排水管)的安装同步进行,也可稍迟于管道安装一段时间,但必须解决好弱电线槽架与管道在空间位置上的合理安置和配合。
1.2.3 管线施工与装饰工程的配合
配线和穿线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全结束以后,与装饰工程同步进行,进度安排应避免装饰工程结束以后,造成穿线敷设的困难。
1.2.4 各控制室布置与装饰工程的配合
各控制室的装饰应与整体的装饰工程同步,弱电系统设备 的定位、安装、接线端连接,应在装饰工程基本结束时开始。
1.2.5 系统施工安装期管理工作
系统进入安装施工阶段后将会出现多工种交叉立体作业的局面,都要在这个时期为各自的利益抢工期、抢进度,相互之间的碰撞在所难免,因此,多方面的协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人员在了解建筑结构及施工方法的基本特点后,可以采取相应的方法,在土建施工阶段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做好电气安装的配合施工。同时不出现弱电系统安装影响土建的情况,在与其它专业发生交叉作业矛盾时,请示雇主协调解决;
弱电系统预留孔洞和预埋线管与土建工程配合; 弱电系统线槽桥架的安装施工,在土建工程基本结束以后,并与其它管道、设备的安装同步进行,也可稍迟于管道安装一段时间,同时在设计上解决好弱电系统线槽架与管道在空间位置上的合理安置和配合;
线路敷设完毕后,将桥架盖同时盖好,避免其它交叉作业的破坏,同时雇主安排装饰公司在中央自控室及其它机房的防静电地板安装施工超前于整体的装饰工程,在中央自控室基本装饰完毕前,根据设计图纸将中控台、模拟屏定位;
所有与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均应在工程实施前由项目经理与各专业负责人达成协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执行标准;
工程例会是协调工程的主要手段,工程进行过程中,每次工程例会,现场管理人员都要准时参加,任何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雇主及管理公司,联系单存档保存; 现场管理人员随时调整工期安排,保证物料供应及人员调配;
必要时,更新施工设备、测试设备,替换相关人员,更换施工队伍。
1.3 调试开通阶段 光瞳互动
先单体设备或部件调试,而后局部或区域调试,最后整体 系统调试,具体调试按系统种类而定。
1.3.1 调试阶段注意事项
严禁不经检查立即上电。
严格按照图纸、资料检查各分项工程的设备安装、线路敷设是否与图纸相符。
逐个检查各设备、点位的安装情况,接线情况。如有不合格填写质量反馈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各设备、点位检查无误后,对各设备、点位逐个通电实验。通电实验为两人一组,涉及强电要挂牌示警,并记录。 通电实验后,进行单体调试,单体调试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联调。涉及其它施工单位者,要事先通知到位并做好记录。
1.4 竣工验收阶段
本工程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项步骤进行
1.4.1 隐蔽工程验收
弱电安装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有属隐蔽 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
1.4.2 分项工程验收
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 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1.4.3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2、施工工艺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 操作质量,在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2.1 电气管路敷设
2.1.1 施工准备
材料要求:焊接钢管、套管、锁母、接线盒、跨地线
主要机具:煨弯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电焊机
作业条件:吊顶内或护墙板内配合土建进行配管
技术准备:施工技术交底,班前交底、安全交底。
2.1.2 施工工艺
明配管要横平竖直,固定牢固,根据设计图加工支架、吊架,固定点距离均匀,管长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 150~500mm,中间的管长最大距离见下表。
中间管长固定最大距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70-100
钢管名称  厚钢管     1500        2000        2500         3500
薄钢管     1000        1500        2000
管中连接采用管箍连接,明配管弯曲半径一般不小管外径的6倍,支、吊架无规定时,应不小于以下规定:扁铁支架30mm*3mm,角钢支架 25mm*25mm*3mm。
管路敷设超过下列长度加装转线盒,位置便于穿线,无弯时 30 米,有一个弯时 20 米,有二个弯时 15 米,有三个弯时 8 米。
盒、箱开孔应装齐并与管径吻合,要求一管一孔,开孔严禁用电、气焊切割,必须用专用开孔器(液压开孔器)开孔。
配电箱、盒进出线端成排线管地线的连接必须要求保证每根线管上焊接长。
2.1.3 质量标准
管路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管堵齐全,明配管及其支架、吊架应平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折皱,油漆防腐完整。
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口,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 2-4扣。管子进入盒、箱处顺直,在盒、箱内露出的长度小于 5mm。
金属电线管、盒、箱及支架接地需连接紧密,接地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线路走向合理,涂漆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2.1.4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管子煨弯处出现凹扁过大或弯曲半径不够倍数,应严格按工序进行加工,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接线盒、箱、支吊架歪斜,固定点间距不够,固定不牢固。施工时逐步走,不得跳跃式施工。
预留管口的位置不正确,跨接地线漏焊,焊接不牢,焊接不够倍数,操作者应多检查,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焊接。
2.2 线槽安装
2.2.1 施工准备
材料要求:镀锌线槽、连接板、连接螺栓、吊杆、角铁横担、跨接地线
主要机具:冲击钻、手枪钻、切割机、磨光机、电焊机
作业条件:吊顶内配合土建进行配管
技术准备:施工技术交底,班前交底。
2.2.2 施工工艺光瞳互动
桥架安装应有利于穿放线缆。桥架安装好以后应进行调直,桥架应用压片固定在支架上。支持桥架的支架、吊架长度应与桥架宽度一致,不应有长短不一的现象。
吊架一般应采用直径为 8 mm  圆钢制成。
电缆上下桥架应通过引下装置,在安装引下装置的部位两侧 1 m 处应加设加强支、吊架。其上下敷设一般以 45 度斜坡度进行变化。在某一端内桥架的吊支架应该一致。桥架在水平端每 1.5 ~ 3 m 设置一个吊支架;垂直端每 1 ~ 1.5 m 设置一个吊支架;距三通、四通、弯头处,两端 1 m 处应设置吊支架。电缆桥架严禁采用电、气焊接。接地螺栓应由制造厂家在未喷涂前焊在每节端部外缘。施工时用砂纸磨去表面油漆,再进行接地跨接。桥架接地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国家规范进行施工。桥架上各接地点均须进行等电位连接。线槽在安装时可在地面上连接成 3 ~ 4 节一段,再进行安装。不可在线槽上随意开口 、开槽。线管、线槽、桥架内敷设的导线、电缆不应设接头。
2.3 电气线路敷设
2.3.1 一般规定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 500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 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2-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 65℃时,采取隔热 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50mm。
7-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8-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9-敷设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
10-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第一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11-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
2.3.2 电缆的敷设
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
2-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 6 倍。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 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 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 1~2 个支架上。
(3)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
(4)引入仪表盘(箱)前 300~400mm 处。
(5)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 150~300mm 处。
7-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仪表信号线路;
安全连锁线路;
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8-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 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 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 0.8m。
9-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2.3.3 其他要求
1-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
4-每一个接线端子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2.4 电源设备的安装
2.4.1 供电系统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4.2 电源设备的安装
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 写正确清楚。
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1.3~1.5m;
(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5-UPS 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 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 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
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继器容量。
2.5 机柜(箱)内接线
按设计安装图进行机架、机柜安装,安装螺丝必须拧紧;
机架、机柜安装应与进线位置对准;安装时,应调整好水平、 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3mm; 按供货商提供的安装图、设计布置图进行配线架安装。
机架、机柜、配线架的金属基座都应做好接地连接。 核对电缆编号无误;
端接前,机柜内线缆应作好绑扎,绑扎要整齐美观。应留有 1 米左右的移动余量;
剥除电缆护套时应采用专用开线器,不得刮伤绝缘层,电缆中间不得产生断接现象;
端接前须准备好线缆端接表,电缆端接依照端接表进行; 来自现场进入机柜(箱)内的电缆首先要进行校验编号。 来自现场进入机柜(箱)内的电缆要进行固定。 来自现场进入机柜(箱)内的电缆,应留有一定的余量。 来自现场进入机柜(箱)内的电缆一般不容许有接头。 来自现场进入机柜(箱)内的电缆尽量避免相互交叉。
按图施工接线正确,连接牢固接触良好,配线整齐、美观、标牌清晰。选用同一型号的电缆颜色要尽可能统一,便于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
接线时电源线、信号线的颜色加以区分。在交、直流电源线中:红线为相线(L)或正线(+);黑线为零线(N)或负线(-)。在直流信号中:黄色为正线(+);绿色为负线(-)。蓝色线为数据线。黄绿相间的双色线为地线。(注意,但不是直流电的零线和直流电的负线) 接线完毕,由第二人进行复检确认后,方可送电,以免接线错误造成系统设备损坏。
2.6 弱电系统的接地
2.6.1 一般规定
1-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2.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1)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 2~3 扣。
2)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4)弱电管子内有 PE 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 PE 线相连。
(2)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
2)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3)若管内穿有裸软 PE 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 PE 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3)配管采用黑铁管时,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时,黑铁管之间及黑铁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径的 6 倍;黑铁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铁管端部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于 4mm 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
(4)当强弱电都采用 PVC 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 0.5m。
(5)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2.6.2 弱电系统接地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接地。接地系统应为汇总到等电位铜排上,然后再由接地干线引到总的接地网上。 接地系统的辅助等电位铜排,用来汇集本系统的设备接地,其中包括:设备外壳接地、金属管路接地、金属场件接地、抗静电接地、屏蔽接地、辅助等电位铜排引至总等电位铜排的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35MM2 的铜芯线。
弱电系统接地干线或分支线在各系统机箱,接线箱内与其他接地系统相隔离,除在本系统接地等电位铜排的汇总出口处与总的接地网相连接外,不得产生多点接地。
为保证电子设备正常工作和信息的正确传输,必须设置专用的直流接地,各系统的直流接地用绝缘铜芯线直接引到总的电位铜排上。
当总接地装置被设计成网状结构时,可将铜线直埋于地下,围绕建筑物一圈,在大楼地下组成网状结构。
电缆的连接和各种接地引上点必须使用银焊(或 CADWELL 热铝工艺)。
根据国家规范,埋于地下的接地体,其埋设深度不得小于 0.8 米。
按设计要求,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1 欧姆。
可利用建筑桩基的主钢筋作为系统中的接地极。
施工要求(和验收程序)
弱电系统接地是为了保证电子设备在各种情况下的正常工 作。按照接地的功能,可分为直流接地、功率接地、安全接地、屏蔽接地直流接地,要求与其他接地系统分离,并有较小的接地电阻因此直流接地体离开其他接地体的距离不能小于 20 米,接地引线离开其他接地线不能小于 2 米。
弱电系统接地的要求及做法:
弱电系统接地引线可以穿钢管或在封闭线槽中敷设,直接引至设备、钢管和线槽必须作可靠接地。接地安装都必须经过认真验收,凡是隐蔽工程部分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覆土浇注等下道工序。有施工资料验收报告都应符合要求正确齐全。
2.6.3 电信设备的接地
1-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分均应接地:
(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 。
(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部分 。
(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5)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 TN 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黄色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 TN-S 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 TN-C 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 10mA 及以上时,应采用 TN-S 制式。
3-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 PE 线或 PEN 线相连。
4-当采取 IT 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 10mA 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 IT 制式,二次侧若以 TN 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 TN 制式相同。
5-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6-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Ω,宜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 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2.6.4 电子设备的接地
1-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等,一般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当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Ω。屏蔽接地如单独设置,则其接地电阻一般为 30Ω。
2-对抗干扰能力差的电子设备,其接地应和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宜在 20m 以上,对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可酌情减少,但不宜超过 5m。
当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 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的安全,应采用埋地铠装电缆供电。
3-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信号电缆和 1MHZ 及以下低频电缆应一点接地;对 1MHZ 以上电缆,为保证屏蔽层为地电位,应采取多点接地。
4-为了避免环路电流、瞬时电流的影响,辐射式接地系统应采用一点接地;为消除各接地点的电位差,避免彼此之间产生干扰,环式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对混合式接地系统,在电子设备内部采用辐射式接地,在电子设备外部采用环式接地系统。
5-接地环母线的截面,当电子设备频率在 1MHZ 以上时,用铜箔 120mm×0.35mm;在 1MHZ以下时,用铜箔 mm×0.35mm。
6-电子设备的接地极宜采用地下水平敷设,做成耙形或星形。
2.6.5 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
1-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电阻一般为 4Ω,当与交流工频接地和防雷接地合用时,接地电阻为 1Ω。
2-对于泄漏电流 10mA 以上的数据处理设备,其主机室内的金属体应相互连接成一体,连接线可采用 6mm2 的铜导线或 25mm×4mm 镀锌扁钢,并进行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3-为了减少趋肤效应和通道阻抗,直流工作接地的引下线应采遥多芯铜导线,截面不宜小于 35 mm2,当需要改善信号的工作条件时,宜采用多股铜绞线。
4-直流工作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如不采用共同接地时,两者之间的电差不应超过 0.5V,以免产生干扰。
5-输入信号的电缆穿钢管敷设,或敷设在带金属盖板的金属桥架内,钢管及桥架均应接地。
2.6.6 电声、电视系统的接地
电声、电视系统的接地电阻一般为 4Ω,工业电视系统如设备容量≤0.5kVA 时,接地电阻可不大于 10Ω。架设在建筑物顶部的天线金属底座必须与建筑物顶部的避雷网相连,构成避雷系统,通过至少在不同方向的两根引下线或建筑物内的主钢筋进行接地。 为避免由于接地电位差造成交流杂散波的干扰, 闭路电视和工业电视必须采用一点接地。 电视系统的传输电缆穿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要接地,用以防止干扰。
2.6.7 接地极和接地线的安装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 1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弱电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相距 3m 以上。
3-对于抗干扰要求高的设备,例如电脑、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干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25 mm2绝缘铜导线两根或固定在绝缘子上的接地排,避免和强电接地线相通。
2.7 综合布线系统
2.7.1 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在安装工程开始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的建筑和环境条 件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1-交接间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房屋预留地槽、暗孔、孔洞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对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应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4-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5-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2.7.2 施工前的器材检验
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用线缆器材规格、程式、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者或与设计不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证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2)管材采用钢管、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就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均应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线缆的检验要求光瞳互动
(1)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3)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
(4)电缆的电气性能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三盘中截出 100m 长度进行抽样测试。
(5)剥开缆线头,有 A、B 端要求的要识别端别,在缆线外端应标出类别和序号。
(6)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 62.5/125μm 或 50/125μm 多模渐变折射率光纤光缆和单模光纤光缆时,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差异太大,应用光功率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8)光纤调度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调度软线应具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包皮,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每根光纤调度软线中光纤的类型 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4-接插件的检验要求:
(1)接线排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
(2)保安接线排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邮电部有关规定。
(3)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号和数量、位置与设计相符。
(4)光纤插座面板应有发射(TX)和接收(RX)明显标志。
5-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6-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规范。
2.7.3 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要求
(1)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如无厂家规定,垂直偏差不应大于 3mm。
(2)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3)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加固。
(4)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 1.5m 的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 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5)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 300~800mm。
2-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1)采用下走线方式时,架底位置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 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 2mm。
(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内。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宜为 500~1000mm。
3-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1)模块设备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4-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接线盒盖应与地面齐平。
(2)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在地面 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尽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桥架及槽道安装要求:
(1)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 50mm。
(2)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应超过 2mm。
(3)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 3mm。
(4)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 2mm。
(5)吊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6)金属桥架及槽道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6-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2.7.4 缆线的敷设和支撑保护方式
1-线缆的敷设
(1)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结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 留长度一般为 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 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屏蔽 4 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4 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 8倍。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6~10 倍。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10 倍。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少为光缆外径的 15 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 20 倍。
⑤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 1.5m,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 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 端头。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⑦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 15m/min。光缆出盘处要保械松驰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2)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 敷设暗管时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 PVC 管。布主放双护套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50~60%,弯管道为 40~50%,暗管布放 4 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 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 40%。
3)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管子,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 1.5 倍。
(3)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宜高出地在面 2.2m 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 0.3m。桥架宽度不宜小于 0.1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 50%。
2)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 1.5 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 3~5m 处进行加固。
3)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 2.2m.在吊顶内设置时, 槽盖开启面应保持 80mm 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 50%。
4)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于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 1.5m 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5)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内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4 对对绞电缆以 24根为束,25 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6)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2-支撑保护方式
(1)配线子系统缆线敷设支撑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金属线槽支撑保护方式;
①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为不同尺寸,按一层或二层设置 ,应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 25mm。
②线槽直埋长度超过 6m 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2)预埋暗管支撑保护要求:
①暗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质 PVC 管,预埋在墙体是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 50mm,楼
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 15~25mm。直线布管 30m 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②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 90o,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不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 S 弯出现。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 15m 处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③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 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 50mm 时,不应小于10 倍。
3)设置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支撑保护要求:
①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 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 2m。
②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
A.线槽接头处;
B.间距 3m;
C.离开线槽两端口 0.5m 处;
D.转弯处。
③.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为 1m。
4)铺设活动地板敷设缆线时,活动地板内净空不应小于 150mm,活动地板内如果作为通风系统的风道使用时,地板内净高不应小于 300mm。
5)在工作区的信息点位置和缆线敷设方式未定的情况下,或在工作区采用地毯下布放缆线时,在工作区宜设置交接箱,每个交接箱的服务面积约为 80m2。
6)不同种类的缆线布放在金属线槽内,应同槽分室布放。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7)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支撑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管道竖井中。
2)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竖井中缆线穿过每层楼板孔洞宜为矩形或圆形。矩形孔洞尺寸不宜小地 300mm×100mm,圆形孔洞处应至少安装三根圆形钢,管径不宜小于 100mm。
2.7.5 缆线的终端
1-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1)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2)缆线中产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4)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5)对绞电缆与插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2-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 5 类线不应大于 13mm,4 类线不大于 25mm。
(2)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对绞线在与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规定:
(4)对绞电缆与 RJ45 信息插座的卡子连接时,就按先近后远,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卡接。
(5)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6)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 与接插件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 10mm。
3-光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2)光纤融接或机械接续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4)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各类跳线的终端
(1)各类跳线缆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 5m,光缆不应超过 10m。
3、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措施
3.1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1.1 安全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是:达到“五无”,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3.1.2 建立安全制度
(1)  在现场设置安全保卫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及治安保卫工作,设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防火员一名,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有人执行,现场有专人查看监督。
(2)  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 ,检查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程度以及整改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制 度的行为有停止施工的否决权,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上岗应有安全交底记录和工作记录
(4) 积极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应保持整洁, 特别在施工现场场地小的情况下,应该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应该现场总体安排,分类别妥善堆放。设备、材料吊入楼层后,应注意存放部位的允许负载量是否超出,防止损坏楼板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1.3 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1)  针对工程的特点,对预留洞口、扶梯口、电梯井、管道井等“老虎口” ,必须设置栏杆、拉网、盖板等安全措施。施工人 员随时检查安全设施的稳固性,发现问题及时报主管施工员、安全员或项目经理进行整改处理。
(2)  一般情况下,上下可能同时施工,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扣好 帽带,扣好保险扣,安全带要扣在人的上方。
(4)  使用人字梯应系保险绳,竹梯倾斜不得大于 30°,下面应有人扶档。
(5) 使用砂轮机、角向砂轮机进行打磨时,必须带好防护有机面罩。
(6) 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如套丝机、砂 轮切割机、角向砂轮机、冲击电钻、台钻等)都应有尽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由专人保管。
(7)  尽量争取在吊平顶施工前或吊平顶施工过 程中施工,充分利用梯子或土建脚手架,当一定要在吊平顶好后施工时,应按 照公司关于在吊平顶内施工的有关注意事项执行,防止空中坠毁落与火警事故的发生。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 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9)  安全用电
施工用的电缆及电源线应架空妥善固定,符合有关规定。
各种机电设备及各种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其电源必须统一经过漏电装置、安全敷设、专人保养。不准任意乱接乱拉电源线,管井照明、封闭容器、行灯必须采用低压电源(36V)。          正确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随时检查漏电开关的有效性,若失效应立即更换。
使用电动工具时,电动工具线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保护 ,接电线必须单设,不允许借用工作零线。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戴好 500V 橡皮绝缘手套。
局部狭小部位,吊平顶内或线槽内使用临时工作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
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及电焊接线、搭铁线应随时整理,并与氧气、乙炔管分开,电焊时,搭铁线要直接搭在焊接件上。
送电之前必须做好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 试运转时各工种要互相配合,确保试车安全。已送电的电气设备上挂警告牌。送电时要有一套停送电制度,防止出现短路和触电事故。
为工地现场用电执行《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落实各种设备安全使用措施:
(10)  防火措施
现场应由有关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制定:“动火制度” ,设立专门监护人员,每日公布动火场所动火人员的动态牌,特别在工程进入装饰期限应严格监视现场动火情况。
在施工前应该会同筹建处专职消防人员及有关单位消防保 卫人员对现场消防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在现场动用明火人员带有灭火装置,并在各层楼中设消防箱,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氧气、乙炔的使用情况,摆放是否正确,要有回火装置,用毕后应切断氧气、乙炔气源。
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十不焊”规定,电焊接地线(搭接线)必须与被焊件接触牢固,不得从建筑物钢筋上传导接地,防止接触不良而引起火种。
电焊机的焊接线应随时整理,并与氧气、乙炔气管分开。电焊时,搭铁线要直接搭在焊接件上,不能搭在钢脚手架上。
施工用电源电缆线应专人保养检查接线,临时用配电箱应经常检查,漏电开关要起作用。防止电缆线经过热引起火灾事故发生。
施工进入全面装饰,镶接和收尾修改阶段,应特别强化防 火管理,明确规定娱乐场、大厅及吊平顶内部以及保温管道和进入介质的管线本体和附近,一律不准动火。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火者,须由项目经理批准方能办理动火手续。
现场材料和设备的包装物等易燃物品应由施工班组随时清 理,非安装的丢弃易燃物应及时与雇主联系清除。
如动火现场附近有易燃物,应先对现场的易燃物及时清除 ,然后放妥灭火器材和专人监护后进行。
现场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消防器材应放在醒目易取之 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建立消防值日制度。
(11)  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查看当地天气预报历史记录,在雷雨多发季节每天关注天气预报。
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对装在室外的设备进行加固,盖 雨蓬做好防雨准备;在安装设备前做好弱电系统的接地工作,设备安装后做好接地,防止雷击损害设备。
(12)  安全活动
每周一上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要求现场所有人员全部参加。
每周由安全员领头,组织 3-5 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每月由项目负责人领头,由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现场做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3.2 文明施工
3.2.1 文明施工目标光瞳互动
安全文明施工是我们的承诺,也是我们企业信誉的体现, 我们提倡建一项工程,树一座碑,因此我们从员工着装,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施工现场卫生、周边环境的保护、施工噪音控制、施工设施损坏的维修等方面入手,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强调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3.2.2 文明施工措施光瞳互动
为实现现场文明施工,贯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 法规、消灭违章”的要求,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均应按照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来进行。
(1)  设备、材料应按工程进度计划进入现场,并按 规定定点整齐堆放,坚持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使整个工区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
(2)  在施工现场施工,必须工完料清,谁施工谁负责卫生。
(3) 对土建已抹好的墙面、地平、安装好的各种设 备、管道、电缆电线要注意保护,在刷油漆时,应避免污染其它专业安装好的设备。动用气、电焊使,应用铁皮等做隔离,以免火焰、焊渣损坏墙面和设备。服从雇主和 总包的指挥和施工进度安排,对雇主及总包提出的要求坚决执行。搞好驻地及食堂的 卫生工作,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在施工中若施工人员应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4)  现场材料多,垃圾多,人流大,车辆多。材料 要及时卸货,并按规定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运送中如有散落,派专人打扫。凡有夜间 运输的材料,应尽量在夜间运输,天亮前打扫干净。
(5) 禁止随意占用现场周围道路,妨碍交通,若不 得不临时占用,应首先征得市政、交通部门许可。施工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并将机具设备摆放整齐 。
(6)  合理排放污水、废水
(7) 施工现场与临设区保持道路畅通,并设置雨水排水明沟,使现场排水得到保障。
(8) 在办公区、临设区及施工现场设置若干饮水点,保证职工饮用水的清洁卫生。
(9) 严禁工人现场随地便溺,一经发现除给予经济罚款外,并立即清除出场。
(10) 生活及施工中的污水、冲洗水及其它施工用水 要排入临时沉淀地沉淀处理后,再合理排放。
(11)  职工宿舍内、外应干燥,室内保持清洁,喷洒消毒药水灭蚊、灭蝇。
光瞳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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